高延东:“技术升级、降低风险”筑牢网络安全?
来源:环球时报 近日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正式通过,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值得注意的是,修订后的网络安全法针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确立了以“促进发展、强化安全”为主的发展安全理念。这一理念强调在发展过程中动态、系统地实现更高水平的安全,使安全真正成为发展的坚实基础和可持续动力。标志着我国安全管理理念的重要演变,凸显“发展与安全挂钩”的管理智慧。新修订的网络安全法第20条明确规定:“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基础技术研发,推动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。训练数据源、计算能力和其他基础设施的融合,提高人工智能道德标准、风险开发和知识评估和安全性。作为一部以“安全”命名的法律,它把“支持研发、促进建设”放在首位,充分体现了立法者把发展作为安全的要求、将安全嵌入发展过程的战略考量。同时,修订草案在原则性规定中进一步明确了“建设网络强国”的目标。历史和事实已经一再证明,绝对、静态的安全观是行不通的,也不是真正的安全。判断网络强国的标准不是网络有多安全,而是技术有多先进。从全球范围来看,尽管一些地区网络安全事件较少,但技术水平仍然落后。然而,像大学这样的技术先进国家尽管网络安全事件频发,但各国始终占据技术高地,在全球数字格局中处于主导地位和高风险斗争。这对我们是一个深刻的警示,网络力量建设必须秉持“可控风险而不是零风险”的理念。在识别、分析和管理风险的过程中,我们必须积极发展核心的核心技术,才能通过积蓄力量,为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。应对日益复杂的网络风险,必须从加强制度监管和加大科技应用两方面入手,用科技驱动安全升级。当旧的风险可以用新技术解决时,最好的技术就是最好的风控。网络安全法新增“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,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水平”。“网络安全防护等级”是这条路径的明确指引,融入了“技术升级、风险降级”的先进思想。从历史的角度看,技术发展就是一个不断用新的、可控的风险替代传统的高风险风险的过程。比如,自动驾驶技术虽然在发展初期并不完善,但它机械地消除了酒后驾驶、疲劳驾驶等常见事故中的人为因素,让安全潜力随着系统可靠性的提高而慢慢显现。同样,机器人在工厂的大规模应用,虽然存在程序失败的风险,但已经大幅降低了传统生产线的工伤事故发生率,因此,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鼓励利用人工智能、量子计算等新技术,强化自身防护体系,通过“安全”实现“危险降低”。另一方面,针对网络犯罪和人工智能换脸诈骗等网络安全威胁高发,本次修法适应网络安全新形势要求,提出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风险防范”,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。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中心发布的《网络空间安全形势分析报告(2025年)》等人显示,2024年6月至2025年7月,全球发生的59起安全相关事件中,网络攻击事件占29%,数据安全事件占26%,其中技术管理的滞后是无法回避的问题之一,此次修法通过框架规定为滥用技术提供了依据。主要法律层面。此外,另一项广受关注的修改是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处罚规定,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。新版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,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未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1000万元以下罚款,并追究个人责任,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。新法对设置恶意程序、未经安全认证未采取安全漏洞等风险防范措施、违反规定进行网络安全认证、测试、风险评估等多项违法行为进一步细化和明确。总体而言,监管的破坏和依赖对各种风险的影响违法行为明显好转。数字时代,技术日新月异,安全的内涵和范围也在不断演变。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确立的发展安全观,进一步强化安全防护网,深刻把握发展与安全的辩证关系,最终建立韧性、活力的网络强国建设。(作者为浙江省数字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)
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(如有则包括照片或视频)由自媒体平台“网易号”用户上传发布。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
注:以上内容(包括图片和视频,如有)由网易HAO用户上传发布,网易HAO为社交媒体平台,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